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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品会回应“涉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2021-01-15 20:27:21 所属栏目:动态 来源:财联社
导读:副标题#e# 财联社1月14日讯,针对“唯品会涉嫌实施不正当竞争”一事,唯品会回应称,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 相关阅读: 市场监管总局对唯品会立案调查,其涉嫌不正当竞争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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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月14日讯,针对“唯品会涉嫌实施不正当竞争”一事,唯品会回应称,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

相关阅读:

市场监管总局对唯品会立案调查,其涉嫌不正当竞争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商品不正当价格被罚,唯品会:将按要求全面整改

澎湃新闻记者 吴雨欣 综合报道

12月30日,针对“双十一”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根据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有关线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唯品会)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对唯品会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此,唯品会回应称,唯品会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价格检查的行政处罚通知,唯品会尊重并坚决执行监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唯品会回应“涉不正当竞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12月3日至12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唯品会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发现唯品会在销售商品时,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2020年11月27日,唯品会销售电饭锅煲(商品编码FB40Simple111),商品销售页面标示“全网低价199元”。经查,唯品会无法提供199元为全网低价的证明材料。

二、2020年11月26日,唯品会销售苹果笔记本电脑(商品编码:裸机MPXU2CH/A银色),商品销售页面标示“全网低价7999元”。经查,唯品会无法提供7999元为全网低价的证明材料。

三、2020年11月26日,唯品会销售波司登羽绒服(商品编码B00145935-5177),商品销售页面标示“全网低价1189元”。经查,唯品会无法提供1189元为全网低价的证明材料。

四、2020年11月26日,唯品会销售Ecco女鞋(商品编码20763301385),商品销售页面标示“¥1829  ¥2199  8.4折”。经查,唯品会以划线价为折扣活动基础价格,并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

五、2020年11月26日,唯品会销售斯凯奇外套(商品编码L420W277-002K),商品销售页面标示“¥359  ¥699  5.1折”。经查,唯品会以划线价为折扣活动基础价格,并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

六、2020年11月26日,唯品会销售欧莱雅日霜+晚霜组合(商品编码:60920200723346),商品销售页面标示“¥339  ¥490  6.9折 券后价¥329”。经查,唯品会以划线价为折扣活动基础价格,并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

七、2020年11月26日,唯品会销售飞利浦电动剃须刀,商品页面标示“¥188  ¥699  2.7折 券后价¥182”。经查,唯品会以划线价为折扣活动基础价格,并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为,唯品会上述行为构成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对唯品会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50万元。

双11假打折、假促销,京东、天猫、唯品会分别被罚50万

针对“双十一”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根据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有关线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猫)、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唯品会)三家企业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24日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作出处罚决定,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唯品会回应“涉不正当竞争”

详细信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市监处〔2020〕29号

当事人: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562134916R

根据相关线索,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本机关对当事人2020年11月1日至12月1日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调查过程中,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询问笔录。

经查实,当事人在网站“京东商城”销售商品时,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2020年11月4日,当事人销售稻香村糕点礼盒(商品编码45035536302),开展满99元减20元促销活动,标价149元。经查,该商品11月3日销售价格为139元。

二、2020年11月3日,当事人销售维达卷纸(商品编码1082266),开展满减促销活动,标价79.9元。经查,该商品11月2日销售价格为77.9元。

三、2020年11月9日,当事人销售多力葵花籽油(商品编码1151232),开展秒杀促销活动,标价73.8元。经查,该商品11月7日开展秒杀活动,标价为72.9元。

四、2020年12月1日,当事人销售“海信A5pro经典版6+128G黑”(商品编号:100013836472),商品页面标示“¥1499 ¥1799直降300元”。经查,该商品实际降价91元。

五、2020年11月17日,当事人销售博世速热恒温小厨宝(商品编号8682417),标示“11月17日京东厨卫家装节,限时抢购狂欢价不高于728元,抢完调回888”。经查,该商品11月18日价格仍为728元,未调回888元。

六、2020年11月27日,当事人销售阿迪达斯男子跑步鞋(商品编号100003967151),开展“京东秒杀”活动,标价329元,页面宣传为“1年历史最低价”。经查,该商品销售记录始于2020年10月2日,实际销售不足两月。

七、2020年11月11日,当事人销售小型犬通用粮(商品编码4924644),开展秒杀促销活动,秒杀价格为34.9元。经查,该商品11月10日销售价格为34.9元。

(编辑:南京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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