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破获特大微信招嫖诈骗:软件改定位 嫌疑人多90后
值得一提的是,和来某某一同被捕的秦某某是一名大专学生。“出来实习,但是我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好,他说帮别人刷微信虚拟定位的,并且一天能给我两百元。”对所做行为,秦某某曾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是负责定位,“查骗子也不会查到我们”。 包旭指出,在整个诈骗过程中,招嫖微信号外观是明显经过包装的,因而在主观认知上,各环节的嫌疑人都明知其行为涉及卖淫嫖娼。“即使从这一层面来说,为卖淫嫖娼行为提供网络信息技术帮助,亦触犯了《刑法》第287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洗钱“水房”:向中小学生借取二维码,五月流水过百万 包旭告诉澎湃新闻,经过买号、上号、行骗环节之后,赃款会流向整个链条的最末端“水房”。水房,顾名思义,即为洗钱的场所。 2018年12月,本案中参与洗钱的五名嫌疑人在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落网。 生于2000年的邓林(化名)被抓时刚满18岁,据其供述,他自当年7月起为诈骗分子提供微信收款二维码,诈骗得手的赃款会先打给他,再由他向诈骗分子转回,这一过程中留下10%的手续费。 因怕受害人发现后多次举报导致封号,邓林也向身边的好友借用过二维码,并给到诈骗金额2%至3%的好处费,这些出借二维码的对象中还包括中小学生。邓林称,五个月时间内,他大约帮诈骗嫌疑人中转过100万元黑钱。 从2018年10月接到报案开始,温州反诈中心通过研判串并数百起系列性微信招嫖诈骗案件,经专案协作,于11月在全国多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目前均已批捕。后经深度研判、扩线,警方发现该团伙还涉及“卖号、上号、洗钱”等多个环节作案,涉案人员上百名,受害人达2000余人,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后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在公安部刑侦局部署下,温州公安于2019年2月15日、4月19日和6月25日,三次赴海南儋州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累计抓获嫌疑人472人,冻结银行卡1304张。 同时,澎湃新闻了解到,2019年7月,永嘉县人民法院已陆续对这次特大微信招嫖诈骗案件中部分嫌疑人做出判决。年仅17岁的赖某某,被判诈骗罪,获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8年7月至11月,赖某某在海南儋州那大镇家中,通过微信购买微信号,并伪装成提供卖淫服务,再通过软件将微信虚拟定位到全国各地酒店附近,添加附近的男性为好友,谎称自己可提供卖淫服务。在他人愿意接受服务时,要求他人预先支付人身保证金、嫖资等费用,或者以备注信息不全为由,要求再次支付上述费用并承诺事后返还等方式,诱骗他人将费用转到邓林提供的微信收款码里,骗取多人财物共计四万余元。 永嘉县人民法院认为,赖某某通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结合自愿认罪认罚,决定予以减轻处罚。 包旭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相比老一辈人,90后和00后对手机和网络信息技术的使用更为娴熟,通过这宗特大案件可以看到,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年轻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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